2018年4月1日起,欧洲专利局实施官费新规定

2018年05月28日

欧洲专利局更新了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已经从2018年4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啦!


1、将延长应在第三年缴纳的年费的可支付时间范围


根据2017年12月13日的CA/D 13/17号决定,欧专局行政委员会修改了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第51条的规定,第三年的年费可以在年费缴纳期限前六个月之内缴纳(以前是提前三个月)。第四年及之后的年费保持不变,且只能提前三个月缴纳。


2、国际申请进入欧洲阶段时的检索费不再减免


根据2017年12月13日的CA/D 16/17号决定,欧专局行政委员会废除了涉及欧洲补充检索官费可减免的情况的CA/D 10/05号决定:由美国、日本、韩国、中国、俄罗斯或澳大利亚专利局做出国际检索报告的国际申请,在进入欧洲时检索费不再享受190€的减免;以后无论何种情况的国际申请在进入欧洲时都需缴纳相同金额的检索费。


3、实审官费的减免幅度根据国际初审报告情况而定


如果已经由欧专局做出了国际初审报告,那么实审官费的减免幅度将由50%提高至75%。如果该国际初审报告仅基于国际申请的部分内容做出且实质审查所涉及的主题对象未涵盖在此报告中,实审官费将不能享受减免。


4、其他变更费用的详情


根据2017年12月13日的CA/D 17/17号决定,欧专局行政委员会对欧洲专利公约中与费用有关的规定的第2条和第14条做出了修改。


具体而言,为鼓励申请人提交电子申请——特别是字符编码格式(XML格式)的电子申请,欧洲专利局将强化申请费、授权费和国际申请传送费这三种官费金额的调节作用:


(1)如果申请人提交全部文件均为字符编码格式的电子申请,申请费将从120€降至90€。如果提交的电子申请中存在个别非字符编码格式的文件,申请费将仍然为120€。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申请人需缴纳210€ ~ 250€不等的申请费。


(2)如果在必要时对申请做出的修改和更正以及权利要求的翻译都是以字符编码格式电子提交的话,授权费将从925€降至825€。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申请人仍需缴纳925€的授权费(此费用自2019年4月1日起涨至1025€)。


(3)如果PCT请求和国际申请均是以字符编码格式电子提交的话,国际传送费将不再收取。在所有其他情况下,该费用将仍然为130€。


同时,欧专局对另外三种官费的金额也进行了调整:


(1)国际检索费自1875€降至1775€;


(2)上诉费自1800€涨至2255€,但是对于个人、中小企业、非营利性组织、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此费用仍维持1800€不变。


(3)国际申请初审费自1930 €降至1830 €。


总结来看,作为一个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公司,如果申请欧洲专利或者PCT专利进入欧洲专利阶段(描述不超过35页,权利要求不超过15条),则该专利申请涉及到的主要费用及变化可参见以下表格(绿色代表费用降低,红色代表费用增多)。



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地址在中国大陆的公司只能通过中国专利局SIPO或者通过日内瓦的国际专利局WIPO提交PCT申请,通过WIPO提交的PCT申请会转交给SIPO。SIPO会执行该专利申请的国际检索及初步审查,欧洲专利局可以被选为补充检索单位。


其他变更从2018年3月1号开始,欧洲专利可以在柬埔寨验证生效(官方费用180€)。柬埔寨是在摩洛哥、突尼斯、摩尔多瓦之外第四个非欧洲专利制度成员的验证国。


从2018年7月1号开始,欧洲专利局将推行一条新的政策,该政策允许欧洲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最多可以被推迟三年(从申请日开始推算)。目前官方并未正式公布该政策,欧洲专利局仍在对此进行最后的民意调查,并完善政策的详细规定。


文章来源:理利仁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杂志总第1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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