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费系统使用重点提示
1. 由于中国专利局数据偶尔存在滞后,中国专利的减免金额可能存在出入。出现差额时,我司会在您补足相关金额后处理案件缴纳。
2. 自行缴费的客户,请在导入案件后,自行核对案件信息。针对未提交订单的案件,由于案件信息错误导致的滞纳金,失效等损失,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针对中国专利年费,在宽限期的期限日当天或者滞纳金等级变更的期限日当天14:00(北京时间)后提交订单的,我司将通过电子缴费渠道进行加急处理,中国专利局官方收据抬头将为我司抬头,请您知悉。
4. 针对所有国家的专利年费案件,我司的提醒方式为邮件提醒。如客户在收到期限提醒的前提下,未对案件进行缴费指示等造成的滞纳金,失效等损失,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邮箱发生变更而未及时更新期限提醒接收邮箱而导致的无法正常收到期限提醒的情况,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因各国专利年费缴纳制度不同,以及缴费国当地时差,节假日,网络异常,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缴费期限紧急(距离缴费期限≤5个工作日)的案件,某些国家可能无法按照订单显示金额缴纳的,我司会在您补足相关金额后处理案件缴纳。在此期间产生的滞纳金,失效等损失,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 订单提交日期距离案件缴费期限日期较近或已进入滞纳期时,我司将收取一定的加急费,为降低费用,建议您尽早提交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