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蚁网用户服务协议
版本发布日期:2026年5月26日
生效日期:2026年5月28日
重要提示
北京环球惠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平台方”)提醒您:请您在注册使用优蚁网(以下简称“本平台”)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加粗、标红方式提示您注意的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权属、使用禁令及违约责任、管辖约定等。您通过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优蚁网用户服务协议》”并点击注册按钮,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请勿注册或使用本平台。
本协议中与您权益(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限制平台方责任的条款、限制您权利的条款、争议解决及管辖条款等)已采用字体加粗、标红或下划线等显著方式标注,请您重点关注。
0. 定义
0.1 “本平台”或“平台”:指由平台方运营的优蚁网网站(域名:http://www.zhimy.net)及相关的网页端、移动端、API接口及其任何衍生形式。
0.2 “平台方”:指北京环球惠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0.3 “用户”:指同意本协议并完成注册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0.4 “服务”:指本平台提供的全球专利年费及全球商标续展管理、监控、提醒、代缴及相关辅助服务。
0.5 “专利年费”:指为维持专利权有效性而需向各国官方专利局缴纳的年度规费。
0.6 “商标续展”:指为维持商标权有效性而需向各国官方商标局缴纳的规费。
一、协议的主体与范围
1.1 本协议是您(以下称“用户”)与北京环球惠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2号楼6层611,以下简称“平台方”)之间关于注册、登录、使用本平台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1.2 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及《优蚁网隐私政策》以及平台方已经发布或未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声明、操作说明、通知等(以下合称“平台规则”)。所有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本协议采用电子合同形式订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电子合同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用户注册时须强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优蚁网用户服务协议》”及“我已阅读并同意《优蚁网隐私政策》”后方可完成注册。平台方将自动记录用户的勾选行为、注册时间、IP地址、设备标识符、浏览器类型及版本等,并作为电子合同成立及用户确认的证据。该等记录由平台方系统自动生成,用户认可其真实性及法律效力,但用户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二、账号的注册与使用
2.1 您在使用本平台前需注册账号。您应当以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完成注册。平台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或风险控制需要,要求用户提供进一步的认证材料(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您应对您账号下的一切行为及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2 您应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借、出租或授权他人使用您的账号。任何通过您的账号在本平台进行的操作,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您应对该等操作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如您发现账号存在异常使用情况,应立即通知平台方。
2.3 平台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平台规则或业务需要,对您的账号采取暂停、限制或终止使用等措施。您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平台提供的服务
3.1 本平台主要提供全球专利年费及全球商标续展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年费及商标续展监控、提醒、费用计算、代缴服务、专利信息管理、账单报告生成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本平台届时实际提供的为准。
3.2 平台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升级或中止部分服务,并尽可能通过公告、站内信等方式提前通知您。
3.3 代理责任边界声明
平台方并非各国官方专利局的授权代理机构,亦非《专利代理条例》所定义的专利代理机构。平台方仅作为技术服务平台,协助用户完成专利年费的信息管理和支付流程。平台方不提供任何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有效性、侵权分析、策略建议、权利维持必要性等。用户应自行或通过其他合规合法专利代理机构获取法律意见。用户委托平台方代为缴纳专利年费,系用户自行决定,平台方不对因用户提供信息错误、专利法律状态变化、官方系统故障等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四、服务使用特别约定
4.1 为了能够安全、准确并快速地为您提供专利年费代缴及商标续展服务,我们将在您的同意及确认下,通过填写表格等形式要求您提供一些关于您的基本信息及您所要缴纳的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的基本信息。请务必依据本平台所提示的步骤,正确且完整地填写您指定缴费的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信息及应缴纳年度等关键信息,进行专利年费代缴或商标续展的委托。
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准确、及时并完整的信息。若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或(和)不完整,本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对您的服务,并删除您在本平台的任何资料且拒绝向您提供本服务之部分或全部。且本平台有权不受理承办您的专利年费代缴或商标续展委托及订单,并视您与本平台之间的委托关系为不存在。若因此而造成您的缴费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逾期、专利权或商标权丧失、逾期罚款、补缴滞纳金或其他一切损失时,本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2 当您使用本平台所提供的专利年费代缴或商标续展服务时,请您务必依据本服务中所指定的付款期限,在成功提交专利年费代缴或商标续展委托后,于期限内付款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收款人。而且您所使用的任何付款形式均须确保在指定期限内能够使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收款人收到款项无误。
由于国际汇率的变动因素,如您未能在成功提交专利年费代缴或商标续展委托后,于本服务指定的付款期限之内付款时,您将必须按照超过指定期限后的最新汇率变动后的金额进行付款。
如果您逾期未付款或付款金额不足,或逾期后才付款,或未在指定付款期限内使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收款人以全额收到付款无误时,本平台有权不受理承办您的专利年费代缴或商标续展委托及订单,并视您与本平台之间的委托关系为不存在。若因此而造成您的缴费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逾期、专利权或商标权丧失、逾期罚款、补缴滞纳金或其他一切损失时,本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当您在指定期限内成功付款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收款人时,请您务必在以成功付款时间点起算的24小时内(以您所使用的银行汇出的当地时间为准起算)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您的付款信息(包括付款人名称,定单编号,付款金额,付款日期,付款银行或ATM转账账号)通知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收款人。
对于您是否得以明确通知本公司知晓您的上述信息,将以本公司对于您的相关通知的电子邮件形式的回函作为判断标准。
如果您未通知或逾期通知,或通知方式未让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收款人成功知晓,或您所通知的付款信息不正确时,本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办理您的专利年费代缴或商标续展委托,并有权视为您与本平台的委托关系不存在,停止对您的委托进行处理。若因此而造成您的缴费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逾期、专利权或商标权丧失、逾期罚款、补缴滞纳金或其他一切损失时,本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为确保本平台能够有足够的时间为您安全、准确、快速地处理您的专利年费代缴,当您决定提出专利年费代缴委托时,请您务必确认您所要缴纳专利年费的委托日距离政府法定缴费期限日尚有15日以上(①指除去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后尚有15天以上。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划分标准以所要缴纳专利年费的专利授权国当地的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为准),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专利年费距离缴费期限日尚有10日以上(①指除去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后尚有10天以上。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划分标准以中国当地的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为准)。
若委托日距离法定缴费期限日不足15日以上(①指除去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后不足15天的情况。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划分标准以所要缴纳专利年费的专利授权国当地的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为准)的,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专利年费距离法定缴费期限日不足10日以上(①指除去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后不足10天的情况。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划分标准以中国当地的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为准)的,我们将只能按照其他方式为您提供专利年费的相关服务,代理服务费等诸项费用的金额也将会相应地发生变化,请您务必予以注意。
4.5 为遵照各国官方专利局专利年费缴纳的程序规定,您同意授权本公司代为签署专利年费缴纳所必须的必要文件,以供本公司向各国官方专利局缴纳专利年费之用。届时本公司将通过委托书的形式就限于专利年费缴纳手续的代签向您确认。您同意本公司的该代签具有与您本人签字的同等效力。本公司的代签仅限于您所委托的用于专利年费缴纳手续的文件。若您不同意本条款时,请务必事先通过书面明确通知本公司知晓,本公司若已收取您的委托代缴专利年费的费用时,您同意本公司退费并在收到您的相关书面通知后,即刻停止处理您的专利年费代缴委托。若因此而造成您的缴费专利年费逾期、专利权丧失、逾期罚款、补缴滞纳金或其他一切损失时,本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6 如果您提供错误、不实、不完整的信息,或是您书面要求本平台停止办理尚未缴费予各国政府的专利年费缴纳或商标续展,或是因您违反本服务协议而使本平台无法受理承办您所委托的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缴纳的,该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委托的相关费用如已付款给本公司时,您同意本公司在先扣除已经发生的作业费用及退费所需邮资等费用后,再由本公司或指定付款人退还剩余费用给您。如发生无法向专利局或商标局等司法机构主张退费等情形,平台方不承担相应后果。
4.7 关于费用不足及退款的特别约定
(1)差额补缴通知义务:若用户支付的款项不足以覆盖平台方已向各国官方专利局或各国官方商标局缴纳的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金额及平台方依约应收取的服务费,平台方应在发现差额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站内信、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等任一方式通知用户,并载明差额金额、补缴截止期限(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不低于五个工作日)及逾期未补缴的后果。
(2)逾期未补缴的后果:用户未在补缴截止期限内足额补缴差额的,平台方有权暂停处理该用户的全部未决委托,直至差额补缴完成。若用户自补缴截止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补缴,平台方有权单方终止该笔委托,并依照本条第(3)款办理退款。
(3)退款方式与无息原则:平台方已向各国官方专利局或各国官方商标局缴纳的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官费,因各国官方专利局及各国官方商标局一般不予退费,平台方对该部分款项不予退还。用户已支付的其余款项,在扣除平台方已发生的作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手续费、汇兑损失、平台方依约应收取的服务费中与已处理部分相对应的费用、通知费用等)后,由平台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退还至用户原付款账户。前述应退还的款项,平台方不计付利息,用户对此知悉并同意。
(4)作业费用明细:前述“已发生的作业费用”具体包括:(i)平台方处理该笔委托所实际发生的人力作业成本,按每件委托最低人民币50元计算(或按平台方届时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ii)平台方已向银行、支付机构等第三方支付的转账手续费、跨境汇款手续费、汇兑损失等;(iii)平台方为催缴差额、通知用户、办理退款等所发生的通讯及管理成本;(iv)平台方依用户委托向各国官方专利局或各国官方商标局缴纳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时已支付的官方规费(该部分因无法退回,不计入可退还金额)。
4.8 当您委托本公司为您代缴各国专利年费,如果您正确且完整地填写您所指定的缴纳年费的专利信息及应缴费的年度等重要信息,并且已经于本服务的指定付款期限内成功付款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收款人,而且您向本公司成功提交专利年费代缴委托的委托日距离政府法定缴费期限日尚有15天以上(①指除去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后尚有15天以上。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划分标准以所要缴纳专利年费的专利授权国当地的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为准),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专利年费距离法定缴费期限日尚有10日以上(①指除去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后尚有10天以上。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划分标准以中国当地的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为准)时,本公司保证将您所委托代缴的专利年费于法定期限日前缴费至指定国家的官方专利局。
因我方原因延误或过错而致专利年费案件或商标续展案件产生滞纳金或丧失权利等损失的(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赔偿上限为该件发生滞纳金或丧失权利等损失的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的代缴代理费的10倍。
4.9 本平台所提供的关于专利年费及商标续展的相关服务中,所涉及的各国专利年费及商标续展标准、其各国政府规定费用、汇款手续费或本公司的代理服务费,将会随各国政府规定费用的调整、各国货币的国际汇率浮动、物价变动、作业成本及专利范围项目之变化而发生变化,本平台有权在必要时对与专利年费及商标续展服务相关的诸项费用标准随时进行调整,且随该调整发布至本平台官网之时立即生效。
4.10 当您已经委托本平台为您代缴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官费时,在本公司、本公司网站或本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尚处于作业期间,尚未将您的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官费缴纳至指定国家的专利机关或商标机关前,若发生该专利授权国或商标授权国的国家政府突然调涨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官费,或国际汇率大幅升值时,您同意无条件地在本公司指定的期限内补缴差额费用予本公司。
4.11 您以任何形式提供予本平台的信息或文件,您同意本平台可以基于仅为确保本平台正常运行及服务连续性所必需的目的,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技术性处理(如格式转换、存储优化),不得改变资料的实质性内容或用于其他目的。
4.12 当您未委托本公司代缴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官费,而是通过本系统自行管理专利信息或商标续展信息、缴费期限、缴费金额等信息时,若出现缴费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逾期、专利权或商标权丧失、逾期罚款、补缴滞纳金或其他一切损失时,本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知识产权权属
5.1 平台方知识产权声明
本平台的整体结构、界面设计、栏目设置、色彩搭配、字段排列、操作流程、交互逻辑、源代码、目标代码、文档、数据库结构、数据编排、文字内容、图形、标识、按钮图标、软件、商标(包括“优蚁网”及平台特有的图形标识等)、商业标识等,均由平台方独立开发或合法取得,平台方对上述内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汇编作品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未经平台方事先书面明确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模仿、抄袭、传播、改编、翻译、汇编、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通过任何技术手段获取本平台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5.2 独创性设计保护
本平台在整体布局、菜单样式、模块设置及顺序、页面布局及统计逻辑、页面导航栏色系及三段式布局、表格核心字段、非通用术语、底部购物车及按钮、异常跳转逻辑等方面的选择与编排,具有独创性,构成汇编作品或计算机软件界面设计作品,依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
前述禁止行为不适用于:(i)用户为正常使用本平台服务所必需的临时性、技术性复制(如浏览器缓存、本地临时文件);(ii)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如为个人学习、研究而进行少量复制);(iii)经平台方书面明确授权的其他行为。
5.3 商标及商业标识
“优蚁网”及本平台特有的图形标识、页面装饰等,均为平台方的注册商标或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未经平台方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模仿或申请注册与上述标识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六、用户使用禁令与违约责任(核心条款)
6.1 禁止行为清单
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期间及账号注销后,不得单独或伙同他人实施以下任何行为:
(一)复制、模仿、抄袭 本平台的界面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布局、色彩搭配、字段顺序、菜单样式)、栏目设置、交互逻辑、操作流程、邮件模板(包括提醒节点设置、措辞风格、格式排版)、通知文本、业务介绍文档等全部或部分内容,或以此为基础开发、运营、推广任何与本平台具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产品、系统或服务;
(二)反向工程 对本平台的软件、系统、数据库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反汇编,或通过任何技术手段获取本平台的源代码、数据库结构、算法模型、数据字典、核心业务规则;
(三)不正当获取及使用客户信息 利用注册、使用本平台或曾经作为平台客户的便利,获取本平台的其他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联系方式、专利清单、缴费记录、监控策略等),并将该等信息用于与本平台相竞争的业务,或向本平台的其他客户发送商业要约、招揽业务,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四)模仿平台邮件 模仿本平台的邮件模板、通知格式、业务介绍文本、报价方式等具有独创性的内容,向本平台的客户(包括当前客户及历史客户)发送任何形式的商业信息或进行业务招揽;
(五)商业混淆 实施任何可能造成相关公众(包括本平台客户、潜在客户、知识产权行业从业者等)误认为您或您的关联方与平台方存在投资、合作、许可、代理、特定联系或认可关系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与平台方相同或近似的网站界面、标识、宣传用语;
(六)数据抓取 使用任何网络爬虫、蜘蛛、脚本、机器人、自动化工具或其他技术手段,批量获取、复制、下载本平台的任何数据内容(包括专利信息、客户信息、费用数据等);
(七)其他恶意竞争行为 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利用本平台资源从事不正当竞争或侵犯平台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6.2 违约责任
(1)若用户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6.1款约定的任何一项禁止行为,即构成根本违约。平台方有权立即终止您的账号、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所有服务,并有权在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采取技术措施阻止您的访问。
(2)用户须就其违约行为向平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平台方为调查、制止用户违约行为及追究其法律责任所支出的全部合理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时间戳存证费、电子取证费、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翻译费、评估费、执行费等)的【二】倍。双方确认,该违约金系对平台方维权成本的合理补偿,若根据法律规定或法院裁量认为该违约金过高,则调整为实际损失或合理开支的【一】倍。
(3)若平台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侵权获利高于上述违约金金额,平台方有权选择按照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获利向用户主张赔偿。
(4)上述违约金不影响平台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主张法定惩罚性赔偿的权利。
(5)本违约责任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不因账号注销或协议终止而失效。
七、保密义务
7.1 用户承认并同意,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接触到的平台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软件源代码、数据库设计、客户名单、价格策略、年费监控规则、算法逻辑、技术文档、运营数据等)以及平台方客户的非公开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
7.2 用户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十】年内,对上述保密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亦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任何目的,尤其不得用于与平台方相竞争的业务。
7.3 用户若违反保密义务,平台方有权要求用户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6.2款承担违约责任。
7.4 保密义务的例外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情形:(i)已为公众所知悉或并非因用户过错而成为公开信息;(ii)用户能证明在平台方披露前已知悉且无保密义务的信息;(iii)用户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合法获取且无保密限制的信息;(iv)根据法律法规、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强制性要求必须披露的信息。在前述第(iv)种情形下,用户应在合理范围内通知平台方,并仅披露最低限度的信息。
八、用户声明与保证
8.1 您保证在注册及使用本平台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该等信息发生变更,您应及时更新。
8.2 您保证通过本平台提交的专利号或商标号、专利名称或商标名称、专利申请日或商标申请日、专利权人信息或商标权人信息、年费缴费期限日或商标续展期限日等信息均真实、准确、无误。若因您提供的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及时(包括但不限于未能在缴费截止日前提前足够天数提交委托)导致缴费失败、逾期、专利权或商标权丧失、产生滞纳金或其他损失,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已收取的费用按本协议第4.7条处理。您应自行复核信息,并承担全部后果。
8.3 您承诺并保证,不会利用本平台实施任何侵犯平台方或第三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商誉的行为,亦不会利用本平台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九、免责条款
9.1 平台方将尽合理努力维护本平台的稳定运行,但下列情形下平台方不承担责任:(1)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网络攻击、电力中断等不可抗力导致的;(2)因您自身原因(如账号泄露、操作失误等)导致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电力中断、网络攻击、第三方服务商故障等。
9.2 本平台可能包含第三方网站链接或第三方服务,该等第三方服务由第三方独立提供,平台方不对其内容、安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但平台方对自身提供的下载资料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9.3 当相关国家的政府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要求本平台披露客户相关资料时,本平台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客户相关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平台均得免责。
9.4 您在使用本平台所提供的关于专利年费的一系列服务时,请务必在具备以下条件的使用环境中进行:该使用环境须能保证本平台的服务系统能够正常运行;该使用环境须能保证使用者能够正常向本平台提供信息;该使用环境须能保证使用者能够正常接收来自本平台的信息;该使用环境须能保证本公司网站所有内容的正常显示及美观;该使用环境须能保证本平台的服务系统中的数据库能够正常运行。对于因您在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使用环境中,对本平台所提供的服务进行使用而产生的一切损害及后果,本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5 由于您的个人行为而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本平台均得免责。
9.6 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运行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客户相关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或其他一切损失,因不属于本平台之过失,因此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在使用本平台所提供的服务时应自行采取防护措施。本平台对于您因上述原因而无法使用本服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9.7 本平台提供的服务,不保证服务器提供商及电子邮件提供商,将本平台的任何邮件或资料于传送过程中或传送结束时,均具有安全性,不会断线或出错,对于因上述本平台所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您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平台均得免责。
9.8 平台方不对第三方网站或资源的内容、安全性、合法性承担任何责任,但平台方对自身提供的下载资料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9.9 本平台所提供的服务,不保证不会遭受他人干扰、攻击、破坏和(或)植入电脑病毒,若因此而给您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害,平台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承担责任,但平台方存在过错的除外。
9.10 由于与本公司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客户相关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本平台均得免责。
9.11 本公司网站或利用本公司服务之第三人可能与其他公司所经营的网站或电子资源相连结,这不表示本平台与该公司或该电子资源有任何关系。您透过本公司网站连结至其他网站或其他电子资源所造成的一切损害,本平台均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9.12 您在本公司网站上所浏览的所有非本公司或非本公司网站的广告内容、图片、文字、产品、服务及其他资讯,均由各该广告商、供应商、服务商、代理商、产品所有者所提出及规划。您必须自行了解上述广告及资讯的真实性。本平台不对上述广告、产品及一切服务资讯承担任何责任。您若因此与该广告商、供应商、服务商、代理商及产品所有者进行交易,本平台对于您所交易之商品、服务或其他交易标的物不承担任何担保或损害赔偿责任。
9.13 为了本平台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升级或停机维护,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正常服务中断,请您予以理解。我们将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若因线路及非本平台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其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平台不负任何责任。但是本平台会尽合理的可能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由此而给您带来的损害降到最低。
9.14 因平台方自身操作失误(如向错误的专利局缴费、未在截止日前缴费)给用户造成直接损失的,平台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用户就该笔委托向平台方支付的费用为上限;因汇率波动、官费调整、官方系统故障等非平台方可控因素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平台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15 如您违反了本服务协议,平台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终止服务。对于因您的违约行为给平台方造成的损失,平台方保留追究您违约责任的权利。若因平台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通知义务而加重您的损失的,平台方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9.16 平台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服务升级或业务调整的需要调整服务内容,并按照本协议第十条第10.1款约定的方式提前通知用户。平台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需要暂停服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情况允许时尽快恢复服务。
十、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0.1 平台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服务升级或业务调整的需要,不时对本协议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协议将在本平台发布后即日生效。若本协议的变更涉及用户主要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范围、收费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用户有权在本平台发布后十五日内书面提出异议;若用户不同意变更,应停止使用本平台并申请注销账号,已预付但尚未使用的费用按本协议约定退还。用户逾期未提出异议且继续使用本平台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10.2 您可以通过联系平台方客服申请注销账号。账号注销后,本协议终止,但本协议中争议解决、知识产权、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具有持续效力的条款仍继续有效。
十一、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管辖条款)
11.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平台方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确认,本条款为独立的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协议的无效、终止、被撤销或被解除而失去效力。
十二、其他
12.1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2.2 平台方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某项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12.3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本平台公示的客服电话或电子邮箱联系我们。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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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蚁网隐私政策
版本发布日期:2026年5月19日
生效日期:2026年5月26日
本隐私政策将帮助您了解:
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您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我们提供的相关功能。请您在使用本平台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如您不同意本政策的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
引言
北京环球惠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2号楼6层611,以下简称“我们”或“平台方”)尊重并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本隐私政策适用于您通过网页、移动端、API接口等任何形式访问或使用优蚁网(域名:http://www.zhimy.net,以下简称“本平台”)的全部活动。
一、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为向您提供全球专利年费及全球商标续展管理服务,我们将在以下场景中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1.1 注册账号
当您注册优蚁网账号时,您需要提供:企业/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码。 我们可能会向您提供的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发送验证码以验证身份。如您不提供上述信息,将无法完成注册并使用本平台。
1.2 使用专利年费及商标续展管理服务
当您使用本平台管理专利年费信息及商标续展信息、提交专利年费及商标续展监控委托或代缴服务时,我们会收集您上传或填写的:专利号或商标号、专利名称或商标名称、专利申请日或商标申请日、专利权人信息或商标权人信息、专利年费缴纳期限日或商标续展缴纳期限日、缴费金额等与专利管理或商标续展管理直接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是提供服务的必要信息,如您不提供,我们将无法完成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的监控或代缴。
1.3 客户管理与账单
为向您提供账单、报告及客户支持服务,我们会收集您的:通信地址、开票信息(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等)、服务使用记录(日志)、咨询记录等。
1.4 安全保障与合规
为保障您的账号安全、预防欺诈、防范违法及违规行为(尤其是知识产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会自动收集您的:IP地址、设备标识符、浏览器类型、操作系统版本、访问时间、点击流数据、操作日志等。这些信息将用于建立操作审计日志,以在发生争议时作为证据。该等操作日志保存期限为自产生之日起1年。
1.5 改进服务
我们可能使用经匿名化处理后的数据(无法识别特定个人身份)进行统计分析和系统优化,以提升服务质量。
二、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及同类技术
2.1 本平台使用Cookie和类似技术(如session存储)以维持您登录状态、记住您的偏好设置、分析访问行为。您可以根据浏览器设置管理或禁用Cookie,但禁用可能导致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
2.2 我们不会将Cookie用于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
三、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3.1 存储地点: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上。如需向境外传输,我们会依法进行评估并征得您的单独同意。
3.2 存储期限:我们将在本平台服务运营期间及法律法规要求的最低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账号注销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为履行法律义务或解决争议,我们可能保留必要的信息至法定保存期限。具体而言:交易记录(包括缴费记录)自交易完成之日起至少保存5年;操作日志保存1年;账号信息在您注销后30日内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3 保护措施:我们采用行业标准的加密技术、访问控制、防火墙、安全审计等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防止泄露、篡改或丢失。同时,我们要求员工及合作方履行保密义务。
3.4 安全事件处置:如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我们将依法及时向您和监管部门报告。
四、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4.1 共享:我们不会与任何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1)获得您的明确同意;
(2)为履行与您签订的合同(例如,为实现专利年费代缴而将必要信息提供给境外专利代理机构或官方机构);
(3)法律法规要求或有权机关依法指令;
(4)与我们的关联公司共享,但我们仅共享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信息,且受本隐私政策约束。
我们可能会委托以下类型的第三方处理您的个人信息,该等第三方仅在必要范围内接触您的信息,并受保密义务约束:
(1)云服务提供商: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用于数据存储和计算;
(2)短信/邮件服务商:用于发送年费提醒、验证码等通知;
(3)支付机构: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微信支付)及合作银行,用于处理付款;
(4)风控服务商:用于检测异常登录、恶意行为等。
我们不会向上述列表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您单独同意的除外。
4.2 转让: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发生合并、收购、资产转让等情形,我们将告知您接收方名称及联系方式,并要求接收方继续履行本政策。
4.3 公开披露: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法规要求或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4.4 例外:根据法律法规,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同意:
(1)为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所必需;
(2)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紧急情况所必需;
(3)依法在合理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已合法公开的信息;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未成年人保护
本平台不向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如您为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请勿注册使用本平台。如我们发现误收集了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将立即删除。对于14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建议在监护人陪同下使用本平台。
六、自动化决策
本平台使用自动化算法向您推送专利年费及商标续展缴费期限提醒、账单生成等服务信息。该等决策基于您已录入的专利年费及商标续展数据和系统预设规则,不涉及对您个人特征的全面评估或画像。您有权拒绝仅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作出的决定,并可通过客服(邮箱:pat-annuity@hqht-online.com)要求人工复核已经付款委托与平台方形成服务关系的案件,未委托且未形成服务关系的案件,可联系客服要求终止平台自动推送、提醒等。
七、您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您可以通过登录本平台或联系我们,行使以下权利:
7.1 查阅、更正、删除:您可以在“个人中心”查阅或更正您的账号信息及专利信息。如需删除账号,您可联系客服,我们将在合理期限内处理。
7.2 注销账号:您可以通过站内联系或客服电话申请注销账号。账号注销后,我们将删除或匿名化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要求保留的除外。
7.3 投诉举报:如您认为您的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投诉,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
八、本隐私政策的更新
我们可能不时修订本隐私政策。修订后的版本将在本平台发布后即日生效。重大变更(如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方式的重大变化)我们将以更显著的方式(如弹窗、邮件通知)提醒您。您继续使用本平台视为接受修订后的政策。
九、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请求,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客服电话:010-84505596
电子邮箱:pat-annuity@hqht-online.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光大中心8A座611室,北京环球惠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务部收)
十、争议解决
因本隐私政策产生的争议,适用《优蚁网用户服务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即向平台方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优蚁网用户服务协议
版本发布日期:2026年5月26日
生效日期:2026年5月28日
重要提示
北京环球惠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平台方”)提醒您:请您在注册使用优蚁网(以下简称“本平台”)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加粗、标红方式提示您注意的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权属、使用禁令及违约责任、管辖约定等。您通过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优蚁网用户服务协议》”并点击注册按钮,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请勿注册或使用本平台。
本协议中与您权益(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限制平台方责任的条款、限制您权利的条款、争议解决及管辖条款等)已采用字体加粗、标红或下划线等显著方式标注,请您重点关注。
0. 定义
0.1 “本平台”或“平台”:指由平台方运营的优蚁网网站(域名:http://www.zhimy.net)及相关的网页端、移动端、API接口及其任何衍生形式。
0.2 “平台方”:指北京环球惠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0.3 “用户”:指同意本协议并完成注册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0.4 “服务”:指本平台提供的全球专利年费及全球商标续展管理、监控、提醒、代缴及相关辅助服务。
0.5 “专利年费”:指为维持专利权有效性而需向各国官方专利局缴纳的年度规费。
0.6 “商标续展”:指为维持商标权有效性而需向各国官方商标局缴纳的规费。
一、协议的主体与范围
1.1 本协议是您(以下称“用户”)与北京环球惠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2号楼6层611,以下简称“平台方”)之间关于注册、登录、使用本平台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1.2 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及《优蚁网隐私政策》以及平台方已经发布或未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声明、操作说明、通知等(以下合称“平台规则”)。所有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本协议采用电子合同形式订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电子合同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用户注册时须强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优蚁网用户服务协议》”及“我已阅读并同意《优蚁网隐私政策》”后方可完成注册。平台方将自动记录用户的勾选行为、注册时间、IP地址、设备标识符、浏览器类型及版本等,并作为电子合同成立及用户确认的证据。该等记录由平台方系统自动生成,用户认可其真实性及法律效力,但用户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二、账号的注册与使用
2.1 您在使用本平台前需注册账号。您应当以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完成注册。平台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或风险控制需要,要求用户提供进一步的认证材料(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您应对您账号下的一切行为及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2 您应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借、出租或授权他人使用您的账号。任何通过您的账号在本平台进行的操作,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您应对该等操作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如您发现账号存在异常使用情况,应立即通知平台方。
2.3 平台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平台规则或业务需要,对您的账号采取暂停、限制或终止使用等措施。您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平台提供的服务
3.1 本平台主要提供全球专利年费及全球商标续展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年费及商标续展监控、提醒、费用计算、代缴服务、专利信息管理、账单报告生成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本平台届时实际提供的为准。
3.2 平台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升级或中止部分服务,并尽可能通过公告、站内信等方式提前通知您。
3.3 代理责任边界声明
平台方并非各国官方专利局的授权代理机构,亦非《专利代理条例》所定义的专利代理机构。平台方仅作为技术服务平台,协助用户完成专利年费的信息管理和支付流程。平台方不提供任何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有效性、侵权分析、策略建议、权利维持必要性等。用户应自行或通过其他合规合法专利代理机构获取法律意见。用户委托平台方代为缴纳专利年费,系用户自行决定,平台方不对因用户提供信息错误、专利法律状态变化、官方系统故障等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四、服务使用特别约定
4.1 为了能够安全、准确并快速地为您提供专利年费代缴及商标续展服务,我们将在您的同意及确认下,通过填写表格等形式要求您提供一些关于您的基本信息及您所要缴纳的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的基本信息。请务必依据本平台所提示的步骤,正确且完整地填写您指定缴费的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信息及应缴纳年度等关键信息,进行专利年费代缴或商标续展的委托。
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准确、及时并完整的信息。若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或(和)不完整,本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对您的服务,并删除您在本平台的任何资料且拒绝向您提供本服务之部分或全部。且本平台有权不受理承办您的专利年费代缴或商标续展委托及订单,并视您与本平台之间的委托关系为不存在。若因此而造成您的缴费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逾期、专利权或商标权丧失、逾期罚款、补缴滞纳金或其他一切损失时,本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2 当您使用本平台所提供的专利年费代缴或商标续展服务时,请您务必依据本服务中所指定的付款期限,在成功提交专利年费代缴或商标续展委托后,于期限内付款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收款人。而且您所使用的任何付款形式均须确保在指定期限内能够使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收款人收到款项无误。
由于国际汇率的变动因素,如您未能在成功提交专利年费代缴或商标续展委托后,于本服务指定的付款期限之内付款时,您将必须按照超过指定期限后的最新汇率变动后的金额进行付款。
如果您逾期未付款或付款金额不足,或逾期后才付款,或未在指定付款期限内使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收款人以全额收到付款无误时,本平台有权不受理承办您的专利年费代缴或商标续展委托及订单,并视您与本平台之间的委托关系为不存在。若因此而造成您的缴费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逾期、专利权或商标权丧失、逾期罚款、补缴滞纳金或其他一切损失时,本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当您在指定期限内成功付款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收款人时,请您务必在以成功付款时间点起算的24小时内(以您所使用的银行汇出的当地时间为准起算)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您的付款信息(包括付款人名称,定单编号,付款金额,付款日期,付款银行或ATM转账账号)通知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收款人。
对于您是否得以明确通知本公司知晓您的上述信息,将以本公司对于您的相关通知的电子邮件形式的回函作为判断标准。
如果您未通知或逾期通知,或通知方式未让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收款人成功知晓,或您所通知的付款信息不正确时,本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办理您的专利年费代缴或商标续展委托,并有权视为您与本平台的委托关系不存在,停止对您的委托进行处理。若因此而造成您的缴费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逾期、专利权或商标权丧失、逾期罚款、补缴滞纳金或其他一切损失时,本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为确保本平台能够有足够的时间为您安全、准确、快速地处理您的专利年费代缴,当您决定提出专利年费代缴委托时,请您务必确认您所要缴纳专利年费的委托日距离政府法定缴费期限日尚有15日以上(①指除去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后尚有15天以上。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划分标准以所要缴纳专利年费的专利授权国当地的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为准),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专利年费距离缴费期限日尚有10日以上(①指除去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后尚有10天以上。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划分标准以中国当地的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为准)。
若委托日距离法定缴费期限日不足15日以上(①指除去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后不足15天的情况。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划分标准以所要缴纳专利年费的专利授权国当地的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为准)的,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专利年费距离法定缴费期限日不足10日以上(①指除去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后不足10天的情况。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划分标准以中国当地的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为准)的,我们将只能按照其他方式为您提供专利年费的相关服务,代理服务费等诸项费用的金额也将会相应地发生变化,请您务必予以注意。
4.5 为遵照各国官方专利局专利年费缴纳的程序规定,您同意授权本公司代为签署专利年费缴纳所必须的必要文件,以供本公司向各国官方专利局缴纳专利年费之用。届时本公司将通过委托书的形式就限于专利年费缴纳手续的代签向您确认。您同意本公司的该代签具有与您本人签字的同等效力。本公司的代签仅限于您所委托的用于专利年费缴纳手续的文件。若您不同意本条款时,请务必事先通过书面明确通知本公司知晓,本公司若已收取您的委托代缴专利年费的费用时,您同意本公司退费并在收到您的相关书面通知后,即刻停止处理您的专利年费代缴委托。若因此而造成您的缴费专利年费逾期、专利权丧失、逾期罚款、补缴滞纳金或其他一切损失时,本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6 如果您提供错误、不实、不完整的信息,或是您书面要求本平台停止办理尚未缴费予各国政府的专利年费缴纳或商标续展,或是因您违反本服务协议而使本平台无法受理承办您所委托的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缴纳的,该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委托的相关费用如已付款给本公司时,您同意本公司在先扣除已经发生的作业费用及退费所需邮资等费用后,再由本公司或指定付款人退还剩余费用给您。如发生无法向专利局或商标局等司法机构主张退费等情形,平台方不承担相应后果。
4.7 关于费用不足及退款的特别约定
(1)差额补缴通知义务:若用户支付的款项不足以覆盖平台方已向各国官方专利局或各国官方商标局缴纳的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金额及平台方依约应收取的服务费,平台方应在发现差额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站内信、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等任一方式通知用户,并载明差额金额、补缴截止期限(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不低于五个工作日)及逾期未补缴的后果。
(2)逾期未补缴的后果:用户未在补缴截止期限内足额补缴差额的,平台方有权暂停处理该用户的全部未决委托,直至差额补缴完成。若用户自补缴截止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补缴,平台方有权单方终止该笔委托,并依照本条第(3)款办理退款。
(3)退款方式与无息原则:平台方已向各国官方专利局或各国官方商标局缴纳的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官费,因各国官方专利局及各国官方商标局一般不予退费,平台方对该部分款项不予退还。用户已支付的其余款项,在扣除平台方已发生的作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手续费、汇兑损失、平台方依约应收取的服务费中与已处理部分相对应的费用、通知费用等)后,由平台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退还至用户原付款账户。前述应退还的款项,平台方不计付利息,用户对此知悉并同意。
(4)作业费用明细:前述“已发生的作业费用”具体包括:(i)平台方处理该笔委托所实际发生的人力作业成本,按每件委托最低人民币50元计算(或按平台方届时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ii)平台方已向银行、支付机构等第三方支付的转账手续费、跨境汇款手续费、汇兑损失等;(iii)平台方为催缴差额、通知用户、办理退款等所发生的通讯及管理成本;(iv)平台方依用户委托向各国官方专利局或各国官方商标局缴纳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时已支付的官方规费(该部分因无法退回,不计入可退还金额)。
4.8 当您委托本公司为您代缴各国专利年费,如果您正确且完整地填写您所指定的缴纳年费的专利信息及应缴费的年度等重要信息,并且已经于本服务的指定付款期限内成功付款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收款人,而且您向本公司成功提交专利年费代缴委托的委托日距离政府法定缴费期限日尚有15天以上(①指除去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后尚有15天以上。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划分标准以所要缴纳专利年费的专利授权国当地的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为准),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专利年费距离法定缴费期限日尚有10日以上(①指除去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后尚有10天以上。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划分标准以中国当地的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为准)时,本公司保证将您所委托代缴的专利年费于法定期限日前缴费至指定国家的官方专利局。
因我方原因延误或过错而致专利年费案件或商标续展案件产生滞纳金或丧失权利等损失的(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赔偿上限为该件发生滞纳金或丧失权利等损失的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的代缴代理费的10倍。
4.9 本平台所提供的关于专利年费及商标续展的相关服务中,所涉及的各国专利年费及商标续展标准、其各国政府规定费用、汇款手续费或本公司的代理服务费,将会随各国政府规定费用的调整、各国货币的国际汇率浮动、物价变动、作业成本及专利范围项目之变化而发生变化,本平台有权在必要时对与专利年费及商标续展服务相关的诸项费用标准随时进行调整,且随该调整发布至本平台官网之时立即生效。
4.10 当您已经委托本平台为您代缴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官费时,在本公司、本公司网站或本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尚处于作业期间,尚未将您的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官费缴纳至指定国家的专利机关或商标机关前,若发生该专利授权国或商标授权国的国家政府突然调涨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官费,或国际汇率大幅升值时,您同意无条件地在本公司指定的期限内补缴差额费用予本公司。
4.11 您以任何形式提供予本平台的信息或文件,您同意本平台可以基于仅为确保本平台正常运行及服务连续性所必需的目的,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技术性处理(如格式转换、存储优化),不得改变资料的实质性内容或用于其他目的。
4.12 当您未委托本公司代缴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官费,而是通过本系统自行管理专利信息或商标续展信息、缴费期限、缴费金额等信息时,若出现缴费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逾期、专利权或商标权丧失、逾期罚款、补缴滞纳金或其他一切损失时,本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知识产权权属
5.1 平台方知识产权声明
本平台的整体结构、界面设计、栏目设置、色彩搭配、字段排列、操作流程、交互逻辑、源代码、目标代码、文档、数据库结构、数据编排、文字内容、图形、标识、按钮图标、软件、商标(包括“优蚁网”及平台特有的图形标识等)、商业标识等,均由平台方独立开发或合法取得,平台方对上述内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汇编作品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未经平台方事先书面明确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模仿、抄袭、传播、改编、翻译、汇编、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通过任何技术手段获取本平台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5.2 独创性设计保护
本平台在整体布局、菜单样式、模块设置及顺序、页面布局及统计逻辑、页面导航栏色系及三段式布局、表格核心字段、非通用术语、底部购物车及按钮、异常跳转逻辑等方面的选择与编排,具有独创性,构成汇编作品或计算机软件界面设计作品,依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
前述禁止行为不适用于:(i)用户为正常使用本平台服务所必需的临时性、技术性复制(如浏览器缓存、本地临时文件);(ii)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如为个人学习、研究而进行少量复制);(iii)经平台方书面明确授权的其他行为。
5.3 商标及商业标识
“优蚁网”及本平台特有的图形标识、页面装饰等,均为平台方的注册商标或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未经平台方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模仿或申请注册与上述标识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六、用户使用禁令与违约责任(核心条款)
6.1 禁止行为清单
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期间及账号注销后,不得单独或伙同他人实施以下任何行为:
(一)复制、模仿、抄袭 本平台的界面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布局、色彩搭配、字段顺序、菜单样式)、栏目设置、交互逻辑、操作流程、邮件模板(包括提醒节点设置、措辞风格、格式排版)、通知文本、业务介绍文档等全部或部分内容,或以此为基础开发、运营、推广任何与本平台具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产品、系统或服务;
(二)反向工程 对本平台的软件、系统、数据库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反汇编,或通过任何技术手段获取本平台的源代码、数据库结构、算法模型、数据字典、核心业务规则;
(三)不正当获取及使用客户信息 利用注册、使用本平台或曾经作为平台客户的便利,获取本平台的其他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联系方式、专利清单、缴费记录、监控策略等),并将该等信息用于与本平台相竞争的业务,或向本平台的其他客户发送商业要约、招揽业务,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四)模仿平台邮件 模仿本平台的邮件模板、通知格式、业务介绍文本、报价方式等具有独创性的内容,向本平台的客户(包括当前客户及历史客户)发送任何形式的商业信息或进行业务招揽;
(五)商业混淆 实施任何可能造成相关公众(包括本平台客户、潜在客户、知识产权行业从业者等)误认为您或您的关联方与平台方存在投资、合作、许可、代理、特定联系或认可关系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与平台方相同或近似的网站界面、标识、宣传用语;
(六)数据抓取 使用任何网络爬虫、蜘蛛、脚本、机器人、自动化工具或其他技术手段,批量获取、复制、下载本平台的任何数据内容(包括专利信息、客户信息、费用数据等);
(七)其他恶意竞争行为 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利用本平台资源从事不正当竞争或侵犯平台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6.2 违约责任
(1)若用户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6.1款约定的任何一项禁止行为,即构成根本违约。平台方有权立即终止您的账号、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所有服务,并有权在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采取技术措施阻止您的访问。
(2)用户须就其违约行为向平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平台方为调查、制止用户违约行为及追究其法律责任所支出的全部合理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时间戳存证费、电子取证费、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翻译费、评估费、执行费等)的【二】倍。双方确认,该违约金系对平台方维权成本的合理补偿,若根据法律规定或法院裁量认为该违约金过高,则调整为实际损失或合理开支的【一】倍。
(3)若平台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侵权获利高于上述违约金金额,平台方有权选择按照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获利向用户主张赔偿。
(4)上述违约金不影响平台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主张法定惩罚性赔偿的权利。
(5)本违约责任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不因账号注销或协议终止而失效。
七、保密义务
7.1 用户承认并同意,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接触到的平台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软件源代码、数据库设计、客户名单、价格策略、年费监控规则、算法逻辑、技术文档、运营数据等)以及平台方客户的非公开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
7.2 用户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十】年内,对上述保密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亦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任何目的,尤其不得用于与平台方相竞争的业务。
7.3 用户若违反保密义务,平台方有权要求用户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6.2款承担违约责任。
7.4 保密义务的例外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情形:(i)已为公众所知悉或并非因用户过错而成为公开信息;(ii)用户能证明在平台方披露前已知悉且无保密义务的信息;(iii)用户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合法获取且无保密限制的信息;(iv)根据法律法规、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强制性要求必须披露的信息。在前述第(iv)种情形下,用户应在合理范围内通知平台方,并仅披露最低限度的信息。
八、用户声明与保证
8.1 您保证在注册及使用本平台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该等信息发生变更,您应及时更新。
8.2 您保证通过本平台提交的专利号或商标号、专利名称或商标名称、专利申请日或商标申请日、专利权人信息或商标权人信息、年费缴费期限日或商标续展期限日等信息均真实、准确、无误。若因您提供的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及时(包括但不限于未能在缴费截止日前提前足够天数提交委托)导致缴费失败、逾期、专利权或商标权丧失、产生滞纳金或其他损失,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已收取的费用按本协议第4.7条处理。您应自行复核信息,并承担全部后果。
8.3 您承诺并保证,不会利用本平台实施任何侵犯平台方或第三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商誉的行为,亦不会利用本平台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九、免责条款
9.1 平台方将尽合理努力维护本平台的稳定运行,但下列情形下平台方不承担责任:(1)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网络攻击、电力中断等不可抗力导致的;(2)因您自身原因(如账号泄露、操作失误等)导致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电力中断、网络攻击、第三方服务商故障等。
9.2 本平台可能包含第三方网站链接或第三方服务,该等第三方服务由第三方独立提供,平台方不对其内容、安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但平台方对自身提供的下载资料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9.3 当相关国家的政府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要求本平台披露客户相关资料时,本平台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客户相关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平台均得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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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发布日期: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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