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专利权人在获得《专利证书》后,却不注重中国专利的“年费缴纳”事宜,甚至在代理机构好心提醒后,还一直拖着,不去缴纳相应年度的年费。殊不知,中国专利年费是拖不起(在一定期限内未缴纳专利年费,将直接导致专利无效)!!!
优蚁小编小提醒
《专利证书》首页就明确记载了“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某月某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如下图所示:
中国专利年费缴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根据上述规定,专利权人应在上一年度届满前缴纳上一年度的专利年费。
如未按规定缴纳的,专利局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且专利权人应缴纳相应的滞纳金;上述宽限期届满后仍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终止,该终止的状态不可逆。
由此可见,专利年费缴纳的情况会直接影响专利权的维持!!
中国专利年费查询办法
1、电话查询
缴费人可以电话查询缴费信息,查询时应提供申请号或专利号。
国家专利查询电话:010-62356655
2、柜台查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设有费用查询服务台,可为缴费人现场查询应缴费用种类、金额和缴费期限。
核查中国专利年费缴纳情况的渠道
1、专利授权证书
这是证明专利权最直接的渠道,但是仅有专利授权证书是不够的。
如果仅核查专利授权证书,而未对专利年费缴纳情况、网络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并交叉论证,最终可能导致专利年费信息有误,从而出现错缴、漏缴专利年费的情况。
2、专利年费历年缴纳凭证、滞纳金缴纳凭证
上图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
为证明专利权人已经按规定逐年缴纳专利年费,专利年费缴纳凭证是最直观的证据。
除了手里的专利年费收据以外,专利权人还应该结合网络查询结果,核查专利年费缴纳的金额、日期、缴款方等信息。
如专利权人曾缴纳专利年费滞纳金的,则应核查专利年费滞纳金的缴纳情况,包括缴纳时间、缴纳金额、缴纳时是否已经超过6个月宽限期等。
3、网络核查
可以从专利局的网站上查询专利维持情况及专利年费的缴纳情况。
对于滞纳金未交的情况,案件状态上会显示“滞纳金待缴”。
专利局网站也可以查到已经缴纳的专利年费情况:
4、柜台查询
各地专利主管部门均有调档查询服务,您可以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证件前去专利主管部门调档。
中国专利年费缴纳常见误区
1、“专利年度”是等于自然年吗?
不是。专利年度不等于自然年,它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
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以此类推。
2、“授予专利权当年”是开始缴纳“第一年年费”吗?
不是。授予专利权当年缴纳的不一定是第一年年费,要看专利授权时处于第几年度。专利申请不一定当年授权,特别是发明专利,审查2、3年才授权是很常见的,过去专利局审查效率比较低的时候,一件专利审个7、8年的情况也不是没有。
假如,专利申请在第N年度授权,第N年即为授权当年,那时虽然是第一次缴纳年费,但是需要缴纳第N年度或者第N+1年度的年费。
到底需要缴纳第N年度还是第N+1年度的年费?!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以办登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为准。假如授权时间非常临近下一个专利年度,如果要求专利权人缴纳第N年度年费,这笔年费只管了一两个月,就又得缴纳第N+1年度的年费,显得不合理。这时专利局为权利人着想,直接从第N+1年度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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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权利人而言,如果您要查询单个专利的年费信息,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cpquery.sip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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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互联网